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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2023-09-08 11:44 来源: 中闽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及《水利部关于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规范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的通知》(水保〔2017〕365号)、《水利部办公厅关于印发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督管理办法的通知》(办水保〔2019〕172号)等相关规定,2023年8月25日,中闽(福清)风电有限公司在福清市主持召开了福清大帽山风电场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验收会议,验收组同意本工程水土保持设施通过验收,并形成了验收鉴定书。
现依法将“福清大帽山风电场”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情况及相关材料进行公示,接受公众监督。
附件:1.福清大帽山风电场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验收鉴定书
2.福清大帽山风电场项目水土保持监测总结报告3.福清大帽山风电场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报告
建设单位联系人:谢意 18050266669
验收单位联系人: 王大洋 18005911540
2023年9月8日
编号:闽发改网能源函〔2015〕246号
级别:省级
建设单位:中闽(福清)风电有限公司
验收报告编制单位:福建省华厦能源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监理单位:福州水保生态工程监理咨询有限公司
监测单位:云南今禹生态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福建省/福清市/城头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