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3日,湖北省政府常务副省长黄楚平与青海省政府副省长王黎明在武汉共同签署《能源战略合作协议》。根据协议,“十三五”期间,湖北省将向青海省开放电力市场,青海省每年向湖北省输送清洁能源电量,且年度送电规模逐年增加。今年,青电送鄂5亿千瓦时。
青海是以可再生能源为主的能源生产大省,按照中央推动能源生产和消费革命的战略部署,青海主动融入和服务国家非化石能源发展战略,大力推进可再生能源发展。截至2016年,全省电力装机2302万千瓦,其中可再生能源装机占84%;年发电量552亿千瓦时,可再生能源发电量占73%。而与青海同处中西部且“缺油、少煤、乏气”的湖北省,近年来依托国家中部崛起战略,抢抓机遇,发展快速,延续了“高于全国,中部靠前”的发展势头,电力能源需求增长迅速。
双方表示,青鄂两省经济发展、能源资源互补性强。为贯彻落实国家新能源战略,加强双方在中部崛起和西部大开发中的合作,两省将按照“优势互补、互惠互利、长期合作、共同发展”的原则,建立稳固的能源合作和供需关系,带动全面合作,实现互利共赢。